国家标准|豌豆(GB/T 10460-2008)
来源: | 作者:名优酒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1927天前 | 1042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文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名优酒研究中心真诚推荐。

  言

本标准是对GB/T 10460-1989《豌豆》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 10460-1989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对原标准的引用标准进行了修改;

——修改了原标准的术语及定义;

——一增加了豌豆的术语和定义;

——对分类进行了修改;

——对质量指标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增加了检验规则和标签标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0460-1989。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青海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红、宗绪晓、包世英、贺振邦、宋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460-1989。

 

  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豌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豌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T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GB/T 5519 谷物与豆类千粒重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22725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纯粮(质)率检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豌豆 peas

    豌豆栽培种生产的荚果种子。

3.2 纯粮率  pure grain yield

    除去杂质的豌豆籽粒(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的质量分数。

3.3 不完善粒  unsound kernel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3.1 病斑粒  spotted kernel

    粒面有病斑,伤及胚的籽粒。

3.3.2 虫蚀粒  injured kernel

    种皮被虫蛀蚀、伤及胚的籽粒。

3.3.3 生霉粒  moldy kernel

    粒面生霉的籽粒。

3.3.4 破损粒  broken kernel

    子叶残缺、横断、破损的籽粒。

3.3.5 生芽粒  sprouted kernel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籽粒。

3.3.6 未熟粒  hrivelled pods/kernel

    籽粒不饱满,皱缩达粒面二分之一以上,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籽粒。

3.4 杂质  foreign impurity

    豌豆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4.1 筛下物  material passed sieve

    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3.4.2 无机杂质  inorganic impurity

    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4.3 有机杂质  organic impurity

    无食用价值的豌豆籽粒、异种粮粒、秸秆碎渣及其他有机物质。

3.5 色泽、气味  colour,odour

    一批豌豆固有的色泽和气味。

 

4.分类

    按豌豆千粒重和皮色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4.1 大粒白色豌豆:千粒重大于250g,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2 大粒绿色豌豆:千粒重大于250g,种皮为绿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3 大粒紫色豌豆:千粒重大于250g,种皮为紫色或褐紫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4 中粒白色豌豆:千粒重在150g~250g之间,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5 中粒绿色豌豆:千粒重在150g~250g之间,种皮为绿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6 中粒紫色豌豆:千粒重在150g~25g之间,种皮为紫色或褐紫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7 小粒白色豌豆:千粒重小于150g,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8 小粒绿色豌豆:千粒重小于150g,种皮为绿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9 小粒紫色豌豆:千粒重小于150g,种皮为紫色或褐紫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10 混合豌豆:不符合4.1~4.9规定的豌豆。

5.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

5.1质量要求

    各类豌豆质量要求见表1,其中纯粮率为定等指标。

 

5.2卫生要求

5.2.1 卫生指标按GB 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2 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检验方法

6.1扦样、分样:GB 5491执行。

6.2千粒重测定法:GB/T 5519执行。

6.3色泽、气味检验:GB/T 5492执行。

6.4皮色类型检验:GB/T 5493执行。

6.5纯粮率检验:GB/T 22725执行。

6.6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5494执行。

6.7水分检验:GB/T 5497执行。

 

7.检验规则

7.1 检验的一般规则:GB/T 5490执行。

7.2 判定规则:纯粮率应符合表1中相应等级的要求,其他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纯粮率低于3等,其他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判定为等外级豌豆。

8.标签标识

8.1 预销售包装的豌豆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2 非零售豌豆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9.包装、储存和运输

9.1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7190的要求,包装应清洁、牢固、无破损,缝口严密、结实,不应撤漏;不应给产品带来污染和异味。

9.2 储存

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9.3 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