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名优酒研究中心真诚推荐。
前 言
本标准是对GB/T 8231-1987《高粱》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 8231-1987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单宁含量指标;
——对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分类、测定容重的辅助筛层、水分和带壳粒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8231-1987《高粱》。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殿文、刘继明、常智发、郭桂金、贾舒丽。
本标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
-GB/T 8231-1987。
高 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粱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食用高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T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3 粮食、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498 粮食、油料检验 容重测定法
GB/T 8946 塑料编制袋
GB/T 15686 高粱中单宁含量的测定
LS/T 3801 粮食包装 麻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容重 test weight
高粱籽粒(通过4.5 mm圆孔筛留存在2.0mm圆孔筛上)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每升(g/L)表示。
3.2 不完善粒 unsound kernel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 病斑粒 spotted kernel
粒面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 虫蚀粒 injured kernel
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 破损粒 broken kernel
籽粒损伤,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4 生芽粒 sprouted kernel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3.2.5 生霉粒moldy kernel
粒面生霉的颗粒。
3.2.6 热损伤粒 heat damaged kernel
受热后胚或胚乳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3.3 杂质 foreign material
通过规定筛层和无使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3.1 筛下物 material passed sieve
通过直径2.0mm圆孔筛的物质。
3.3.2 无机杂质 inorganic impurity
泥土、砂石、砖瓦块等杂质。
3.3.3有机杂质 organic impurity
无使用价值的高粱粒、高粱壳(含未脱的高粱壳)、异种粮粒等杂质。
3.4 色泽、气味 colour and odour
一批高梁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分类
根据高粱的外种皮色泽分为三类:
a)红高粱:种皮色泽为红色的颗粒;
b)白高粱:种皮色泽为白色的颗粒;
c)其他高梁:上述两类以外的高粱。
5.质量要求
5.1 各类高粱按容重定等,其质量指标见表1。
5.2 卫生指标按GB 2715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3 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检验方法
6.1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 5490执行。
6.2 扦样、分样:按GB 5491执行。
6.3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执行。
6.4 类型及互混检验:按GB/T 5493执行。
6.5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 5494执行。
6.6 水分检验:按GB/T 5497执行。
6.7 容重检验:按GB/T 5498执行。辅助筛层改为4.5 mm圆孔筛。
6.8 单宁检验:按GB/T 15686执行。
7.判定规则
各类高梁以容重定等,其余指标作为增扣价依据。低于三等的为等外高梁。
8.标识
应在包装或货位登记卡、贸易随行文件中标明产品名称、质量等级、收获年度、产地等内容。
9.包装、运输和储存
9.1 一般要求
包装或散装高粱的包装、储存、运输,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9.2 包装
包装物应密实牢固,不应产生撒漏,不应对高粱造成污染。使用麻袋包装时,应符合LS/T 3801的规定;使用编织袋包装时,应符合GB/T 8946的规定。
9.3 储存
应分类、分级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堆放的高度应适宜。
9.4 运输
运榆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运输所用车、船和其他装具不得对高梁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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