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认监委[2005]第27号公告)酒类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三)
来源: | 作者:名优酒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1968天前 | 6803 次浏览 | 分享到:

6.运行控制 
6.1个人卫生 
初级要求 
6.1.1酒类企业应建立和实施书面的个人卫生规定。 
6.1.2生产员工的指甲应符合食品卫生和质量的要求,保持干净,不能留长指甲。 
6.1.3生产员工不应佩带手表和首饰,以及假指甲。 
6.1.4生产员工不应使用香水,不能化浓妆。 
6.1.5应确保生产员工按规定的频率洗手和消毒。 
6.1.6员工不应在生产场所吸烟、吃零食和串岗。 
6.1.7皮肤上有伤口或(和)破损处的员工,经适当包扎后,佩戴符合要求的手套后方可参加工作。 
6.1.8应确保生产员工在进入卫生间前换下工作服,并确保在满足卫生规定后方可重新进入生产区。 高级要求 
6.1.9酒类企业应视产品受污染的风险程度,制订书面的对外来人员的卫生规定。 
6.1.10*皮肤上有伤口或(和)破损处的员工不宜参加工作。 
6.1.11*宜定期验证手清洁程序的有效性。 
6.2工作服 
初级要求 
6.2.1应提供适当的工作服给所有员工。 
6.2.2工作服应定期清洗,必要时还应消毒。 
高级要求 
6.2.3应提供适当的工作服给外来人员。
6.2.4人员履行特定的规定后,方可进入高风险操作区。 
6.2.5*当工作服由分包洗衣房进行洗涤消毒时,宜进行有效控制。 
6.3维修保养 
初级要求 
6.3.1酒类企业应确保对所有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6.3.2在维修时,应确保不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或合法性。 
6.3.3清洁或更换照明设施和玻璃时,应把产品受到危害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 
高级要求 
6.3.4对产品安全性和质量有关键作用的所有设备,酒类企业应制定维修和保养计划。 
6.3.5来自外部的维护人员和工程师应了解和遵守酒类企业的卫生标准。 
6.3.6*宜建立并实施与设备维修和保养有关的食品安全书面程序,并保持记录。例如:设备维护后通知生产和消毒人员;维护后对零件和工具核对的工作程序。 6.4水质要求 
初级要求 
6.4.1清洁或生产的加工用水至少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适当时,还应根据使用的用途及产品特性进行适当的水处理。 
6.4.2对直接与产品接触的水、蒸汽或冰的质量应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定期检测。  
6.4.3酒类企业应定期对直接与产品接触的水、蒸汽或冰的质量进行内部监测,以防止对产品安全造成威胁。 
6.4.4生产用水的存放和供应设施不应对水的质量造成危害。 
6.5清洁卫生 
初级要求 
6.5.1酒类企业应制订书面的清洁和消毒规定,并予以实施,以确保产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6.5.2清洁剂和消毒剂的使用应符合法规要求,并与其用途相适宜。 
6.5.3应对负责清洁和消毒工作的员工进行适宜的培训。 
6.5.4需要时,应有消毒过程,以有效地控制微生物污染风险。 
6.5.5应制订和实施清洁计划。计划中应明确需清洁的区域、场所和设备及清洁剂和消毒剂的使用程序和种类,此外,清洁的频次和责任人也应明确。 
6.5.6清洁剂及消毒剂的浓度、种类和使用方法应符合消毒程序中规定。 
6.5.7*消毒过程宜包括对空气的净化。 
6.5.8*验证并记录清洁及消毒程序的有效性;如有效性不能得到满足,宜采取纠正措施。 
6.6隔离要求 
初级要求 
6.6.1应防止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间的交叉污染。 
6.6.2适宜时,应有效地隔离高低风险加工区域,将产品发生交叉污染的风险降至最低程度。 
清洗器具的设施及一般清洁设施的区域应与生产活动相分开。 
6.7废弃物和废弃物的处理 
初级要求 
6.7.1酒类企业应建立并实施适当的措施,以减少废弃物在加工区的堆积。 
6.7.2生产区域内部和外部应设臵垃圾桶,并清楚地标识和定期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高级要求 
6.7.3废弃物的处臵要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6.7.4应使用加盖的垃圾桶,并应定期清除垃圾,以防止虫害的滋生。 
6.7.5*当废弃物由分包方来负责处理时,宜进行有效控制。
6.8虫害控制 
初级要求 
6.8.1酒类企业应有效地控制虫害。 
6.8.2工厂内对实施虫害控制人员应予以适当的培训;培训的记录应予保持。 
6.8.3排水口应有合理的设计,并应安装栅栏或闸门以防止虫害的进入。 
6.8.4原料、包装材料和成品要妥善储存以减少虫害侵入的风险。 6.8.5应对防虫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 
高级要求 
6.8.6应建立虫害控制计划,并形成文件。 
6.8.7应对虫害控制计划进行评估,并随实际情况而更新。 
6.8.8应定期检查建筑物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以检验害虫控制的有效性。 
6.8.9应对原料的接收进行彻底的检查,以避免虫害的引入。 
6.8.10*宜由有资质的服务公司来进行虫害控制。 
6.8.11*灭蝇灯和(或)诱捕器的设臵宜和控制布局图一致。 
6.9物理性和化学性物品污染风险的控制 初级要求 
6.9.1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控制产品的物理性或化学性污染的风险。 
6.9.2应采取适当的设施并按相关的法规来控制化学品的存储。 
6.9.3筛子和过滤网应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更换,避免污染产品。 
高级要求 
6.9.4应控制源于操作区域上方的潜在污染风险,定期检查并记录。 
6.9.5应控制生产区内的刀具数量;任何刀具的损坏或缺失应立即报告。 
6.9.6*适宜时,在处理裸装产品的加工区域应禁止竹木制品的使用。 
6.9.7*所有在原料处理、制备、加工、包装和存储区域的玻璃和类似物品宜登记
在册,并列出所在区域,定期检查。检查频率取决于风险分析的结果。 
6.10金属探测与异物探测的控制 
高级要求 
6.10.1酒类企业应在危害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异物控制是否作为关键控制点,以评估是否需使用金属或其它异物探测设备。 
6.10.2若需使用金属或异物探测器时,应建立关键限值。对检测到金属或异物的产品应明确隔离和处理的措施。 
6.10.3金属和其他异物探测器应定期监视和测试。应建立并实施设备失灵时应采取的程序。 
6.11事故管理 初级要求 
6.11.1酒类企业应记录发生的事故,并予以防范。 
高级要求 
6.11.2酒类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事故管理程序,以确保能控制所有潜在的产品质量、安全和合法性方面的风险。 
6.11.3酒类企业应向相关工作人员发出书面指导,说明可能构成“事故”的情况,同时建立书面事故报告程序。 
6.11.4酒类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一套程序,一旦事故发生后,可及时通知已收到可能不安全和非法产品的客户。 
6.11.5*如有可能,应配臵备用的供电设备。 
6.11.6*危机管理程序可包括:提名危机小组、联系名单、必要时的司法商议、可获得性、客户信息、产品回收和(或)召回、沟通计划和消费者信息。 
6.12不合格品控制 初级要求 
6.12.1酒类企业应确保明确地识别、标识和隔离所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
6.12.2应建立并实施明确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包括:退货、让步接受、或考虑改为其它用途;所有获得授权的员工应清楚地了解这些程序。 
6.12.3应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不符合情况再次发生,并保存所采取措施的相关书面证据。 
6.12.4所有不合格品应按问题的性质和(或)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处理。 
6.12.5应由授权的人做出扣留决定。 
6.13产品召回和撤回 
初级要求 
6.13.1酒类企业应有能力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产品召回和撤回。 
6.13.2当产品发生召回时,应尽快通知相关方,降低危害的扩散程度。  
高级要求 
6.13.3酒类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产品召回程序,以确保能控制所有潜在的产品质量、安全和合法性方面的风险。 
6.13.4*产品召回程序宜易于操作,涵盖产品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因素,如存放和处臵。 
6.13.5*程序宜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其有效运行。 
6.13.6*有关程序宜经常进行评审,如必要,宜进行修改以确保适宜。 
7.监视、验证和改进 
7.1设备和过程的确认 初级要求 
7.1.1应建立并实施程序确保当设备失效或过程偏离时,产品满足安全状态才能放行。 
高级要求 
7.1.2酒类企业应建立和实施验证程序,以确保所采用的过程和设备能够稳定地生产安全、符合法规的产品,并符合期望的质量特性。
7.1.3适用时,酒类企业应识别过程与设备——包括产品配方、加工方法、设备或包装方式的变化,以及人员的变化,以重新确认过程参数,这些过程参数确保产品的安全、合法和质量。 
7.2 监测设备和方法的控制 初级要求 
7.2.1酒类企业应确定对产品安全、合法性与质量起关键作用的测量设备。所确定的测量设备应能对照溯源到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校准。 
7.2.2应按照校准的要求,校准后对法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进行识别。 
7.2.3校准和检定的结果应作为记录予以保存。 
7.2.4应防止非授权人员调整法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防止法定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的腐蚀、损坏或误用。 
高级要求 
7.2.5酒类企业应对法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规定的周期或在使用前进行检定或校准,以确保精度符合约定的参数。 
7.2.6应有程序,防止当监视与测量设备超出限值时受影响的不合格品的放行。 
7.2.7当发现法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没有按照规定的限值操作时,应按程序规定采取措施。 
7.2.8*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酒类企业宜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7.3投诉处理 
初级要求 
7.3.1酒类企业应建立管理顾客投诉的有效系统。 
7.3.2酒类企业应针对投诉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予以记录。 
高级要求 
7.3.3应针对问题的严重性和发生的频次,采取及时有效的行动。 
7.3.4*投诉信息宜用于改进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以避免投诉再次发生。 
7.4内部检查 初级要求 
7.4.1酒类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以确保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7.4.2内部检查工作应由胜任的人员进行,检查人员需独立于被检查区域(部门)。 
7.4.3应将检查结果通知被检查区域(部门)与负责人,纠正措施和时间期限应达成一致。 
7.4.4应保持所有计划内的相关内部检查以及纠正措施的相关记录。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应予以验证。
高级要求 
7.4.5*内部检查的范围和频率应按有关活动的风险程度制定。 
7.4.6*应监视检查的结果,以确保实现预期的目标。 
7.5纠正措施 
初级要求 
7.5.1酒类企业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不符合再次发生。 
7.5.2与产品安全、合法性及质量相关的纠正措施计划(如:完成的时间、负责人等信息),应获得相关区域负责人员的同意。 
7.5.3有关纠正措施的职责与权限应在文件中予以规定。 
高级要求 
7.5.4应验证所有纠正措施,以确保其有效性。 
7.5.5*宜验证纠正措施,其结果应确保系统不断改善。 
7.5.6*宜建立机制,分析与产品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有关的不符合的原因